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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

2015-06-09 09:54:55.0 出处:中国文明网


 

 8月29日,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李进新主持召开宜昌市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推进会议。陈琳 摄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市文明委副主任廖达凤作重要讲话。陈琳 摄

    一旦失信上了“黑名单”,失信人将被惩戒。8月29日,记者从我市召开的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推进会上得知,我市将建立社会信用信息数据库,对于符合条件的诚信记录良好的个人或企业,政府有关部门在市场监管、政府采购等方面给与政策性鼓励。

  据了解,失信被执行人将被进行信用惩戒,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依法限制出境。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我市将分类建立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每两个月定期组织召开发布会,通过媒体发布诚信企业“红名单”和失信企业“黑名单”,发布失信企业和个人惩戒措施,对于诚信记录出现瑕疵的企业和个人,鼓励其在有关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帮助下,通过实施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等措施,恢复企业或个人诚信。在市场准入、登记注册、政府采购、工程建设、土地交易项目招投标、政府投资补助或贴息项目的选择、资质认定管理、公务员录用等事项办理中使用诚信产品,鼓励银行和商业机构在与企业或个人发生诚信交易、诚信消费、诚信担保时,通过诚信信息查询系统,查询当事人的诚信报告或要求当事人提供诚信报告。

  大会发言材料选登:

  市食药局:诚信保障公众食品安全

  今年以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市文明委有关创建全国最佳食品安全放心城市要求及诚信宜昌建设的安排部署,强化主体责任意识,积极构建诚信共治体系,分领域制定了企业食品安全守则,市县(市、区)食药监局与辖区3万多个食品生产经营者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督促2000余家规模经营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质量安全信息进行公示;督促食品经营者完善内部监督机制;鼓励引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投保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发挥各职能部门的协调作用,建立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使失信企业“一处失信、寸步难行”。倡导诚实守信的价值取向,建立完善了投诉举报激励制度,鼓励支持新闻媒体监督、消费者投诉举报。

  借鉴上海自贸区诚信建设先进做法,制定了《宜昌市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办法》、《宜昌市食品生产单位诚信建设工作方案》、《宜昌市食品生产单位食品安全信用管理办法(试行)》、食品违法“黑名单”制度。

  着力构建食品安全诚信建设“全员参与、群策群力”的工作格局,确保食品安全诚信建设“入眼、入脑、入心”。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点832个,覆盖到部分农村乡镇、城市社区、学校、医院、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食品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车站码头等人口密集场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拳打击失信败德不法行为,4个月来,组织开展了近20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其中,在儿童食品整治行动中,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30件,处罚28.15万元,取缔无证经营食品5家。在病死动物及其产品专项整治中,枝江、五峰、当阳、秭归依法将生产销售病死猪肉的“黑窝点”犯罪分子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初步营造出覆盖食品全领域的行刑对接高压态势。

  市质监局:深化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确立“品质宜昌、至优至美”为宜昌城市质量精神。结合开展产品质量监督、组织机构代码办理、标准计量、执法办案等工作对企业开展诚信教育,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制度体系,提高产品质量监督的有效性,推动企业加入做“诚信企业”行列。

  紧紧围绕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指标开展专项整治。一是结合社会关注热点,开展春季农资、建筑工程用材料产品质量专项检查活动。上半年,将全市农资、建筑工程材料、日用消费品等产品列为重点监督抽查对象。为解决区域性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组织对电线电缆、化肥、危险化学品、服装、食品相关产品等开展了区域整治工作。把在省、市两级监督抽查中2次以上产品不合格的企业和质量投诉多的38家企业作为质量整治难点,加强监管。对这些企业开展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分析评估,加大抽查频次和范围,并强化监督抽查后处理措施,加大不合格的后处理力度,坚决督促企业整改过关,通过帮扶,38家企业在上半年整改复查中产品全部合格。

  市工商局:推进行业诚信建设

  近年来,宜昌市工商局在市文明办指导下,通过开展“打造信用宜昌·万名消费者评诚信”、“守合同重信用”评选、创建文明诚信市场等活动,以新颖的形式对诚信建设作出有益的探索。

  建立完善“一库两平台”,即“经济户籍库”、综合业务平台和公众服务平台;通过运用综合业务平台,实现登记监管信息收集、数据自动汇总,各类信息报告、统计自动生成,企业信用自动评价,市场主体自动分类,加强企业信用监管。及时发布全市企业“黑名单”。通过企业分类监管,向社会公开企业被责令整改、被公开公示违法情况和被披露或警示存在违法风险后采取的措施及改正其行为的情况。通过“黑名单库”从市工商局到基层工商所三级联网应用,在全市范围内对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实行任职限制,限制其任新设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限制其在已任职的企业中继续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加失信成本,使失信企业处于“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境地,达到促其改过、重塑信用的目的。

  开展守合同重信用评选公示活动。全市先后有2417家企业被认定为省、市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其中46家企业受到省政府表彰;22家企业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公示为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已成为各类招投标、合资合作的重要信用依据,是市场主体十分看重的荣誉。

  开展文明诚信市场评选活动。在全省率先组织开展了十二届“打造信用宜昌·万名消费者评诚信”活动,充分发动广大消费者参与诚信建设,截至2014年,“打造信用宜昌·万名消费者评诚信”活动已经成功举办了12届,活动参评的商家和商业品牌累计均超过千家次,参与投票的人数累计超过300万人次,在全市大力营造了放心消费的社会环境。

  市环保局:构建企业环保诚信体系

  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机制、环保中介领域诚信体系,完善“绿色信贷”信息共享机制。全面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对重点企业加大日常监管和夜查力度,确保各类环境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对达不到环保要求的坚决严肃查处。近三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8万人次,检查排污单位10828家次。积极认真做好环保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全面发布全市各类环保信息,目前市环保局网站企业自行监控信息发布平台已发布59家企业信息。通过信息公开,督促企业自觉开展污防治理,杜绝企业的侥幸心理。

  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失信发布制度

  在市文明办的牵头指导下,与相关职能部门对接联动,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新闻发布制度,取得明显成效。依法定期对符合条件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予以公布。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纳入实行“三个一律”:凡是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一律纳入;凡是被执行人是自然人、且不能证明其是“五保”人员或“低保”对象的,一律纳入;凡是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要没有申报财产或者申报不实的,一律纳入。

  今年4至5月新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综合分析指导,对因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而被纳入的55名失信被执行人中的14人采取拘留措施,6人采取限制出境;对因规避执行而被纳入的37名失信被执行人中的20人给予拘留,3人给予罚款。情节严重的将依照法律规定依法追究失信被执行人的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实施以来,发挥了较强的法律威慑和信用惩戒作用,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既推进了法院的执行工作,又助推了全市的诚信体系建设。

  市住建委:推进诚信工程建设

  2010年下半年印发了《宜昌市建设工程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根据《办法》规定,凡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活动的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工程监理等11类企业和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两类人员都必须建立信用档案。信用信息包括良好行为、不良行为、信用等级等内容,其核心是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记录。所有企业及人员的诚信初始分均为80分,因良好行为或不良行为加分减分后,诚信得分100分以上的为A等,表明诚信优秀;诚信得分65分以上不足100分的为B等,表明诚信尚可;诚信得分低于65分的为C等,表明诚信较差。

  宜昌市建设行业诚信建设四年多来,全市已有382家(次)企业被记录诚信分。其中179家(次)被记录良好行为,203家(次)被记录不良行为。有36家企业因为失信而被清退出宜昌市场。截至今年8月20日,全市建设行业企业诚信分最高分为359分,最低分为15分。全市共有诚信A等企业53家、B等企业829家、C等企业15家。

  从几年的运行情况来看,行业诚信建设起到了非常好的导向作用。近年来,市住建委依法查处的违法案件呈下降趋势:2011年为11件,2012年为8件,2013年为6件,今年前8个月为3件。

  人行宜昌市中心支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今年以来,人行市中心支行稳步扎实开展了宜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一是着力组织体系建设,强化领导协调,形成较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合力,重点解决了“谁来管、谁来抓”问题;二是着力信用制度建设,强化科学规范,完成了《宜昌市社会信用信息征集和管理试行办法》等五个信用制度意见的起草和印发执行,为建设市社会信用体系提供了法制保障,重点解决了“有法依,有章循”问题;三是着力系统窗口建设,强化互联互通,建设了市政务服务中心金融信用及征信综合服务窗口,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平台建设,重点解决“有平台,有系统”问题;四是着力宣传舆论建设,强化广泛推动,在政务服务中心建立了大型LED宣传屏,构建良好社会信用环境,重点解决了“宣传好,氛围好”问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取得了信用制度建设基本完成、平台系统建设稳步开展、宣传推动效果良好等阶段性成效。

  今年4月3日,市文明办、人行市中心支行等8家单位联合举办了宜昌市“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新闻发布会,人行市中心支行在会上发布了宜昌市金融机构对社会失信人的惩戒措施,同时,将配合司法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限制。(记者 杨春艳)

(文章来源:http://www.wenming.cn/syjj/dfcz/hb_1679/201408/t20140829_215301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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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宜昌市,湖北省地级市,位于湖北西南部,长江中游,古称夷陵,历史在年以上。“宜昌”之名始于东晋,市的建制始于解放初,后历宜昌专员公署、宜昌地区等行政建制,于年形成辖县的市(地级市)体制。到年辖三市(宜都市、当阳市、枝江市)五县(远安县、兴山县、秭归县、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五区(夷陵区、西陵区、伍家岗区、点...>>更多